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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時間的光影,我嘗試用最自然的手,握住最自然的筆,寫出最自然的自己。無法不在自己的人生繼續探索更神秘與美妙的事物,我的稚氣讓妳無可奈何,讓你好笑。寫出凡人看不懂的字,寫出不老的回憶,寫出安葬不了的念念不忘。

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

或許有種思想如此

一個社會的秩序需要靠什麼來維持?

法律總是應時而生,哪裡有什麼絕對的法律可以用在任何一個國家,任何一個時代的身上
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,從黃金三代到現代,有那個朝代不帶時代性的色彩呢?

說到適用於全世界的東西,我想,到了我們這個時代的,應該是“人權”吧,人權主義的覺醒,敲醒中國這個以“家庭”作為最小單位的國家,體認到個人自身的獨立存在,是可以改變一個他們不能容忍的社會。

1948年,12月10日,法國巴黎的夏樂宮。聯合國大會通過一個名為維護“人類基本權利”發表了《世界人類宣言》。它是由第三十二任美國總統——富蘭克林·德拉諾·羅斯福的妻子Anna Eleanor Roosevelt(安娜·愛蓮娜·羅斯福)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任首任駐聯合國大使時所起草的,且是女性主義者,她極力維護“人權”,更受到後來的杜魯門讚賞她的“人權成就”,被譽為“世界的第一夫人”。

有這樣的舉動,我想是時代性的滲透力而引發的吧。我們一個人一個人都是一個時代的支配者,活在自己的時代,我們傾向何方,這個世界就怎樣。這個時代呈現了它的個性,就是我們的個性。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深入了解,我是不在行的,甚至是片面的了解。可是,就我感覺是這個時代被怎樣的思想支配,我們這些人(零散的社會分子)甚至是這個時代就成為這種思想下的奴隸。一旦一思想主宰了國家的上層,下層百姓怎麼招架這股洪水呢。例如馬列主義的盛行,法西斯的風暴等,皆可為這事時代帶來危害(傷害人類,帶來戰爭)。

一個社會需要什麼思想,往往都是因時代的窘境所逼出來的。試舉出“古文運動”為例。韓愈、柳宗元倡導古文盛行,應是有感時代的流行的“時文”風靡,導致杏壇出現頹喪的氣象,因此應該從內部著手,推到主宰的駢儷文。一個時代確實與思想有著密不可切的關係,但是誠如我想的,時代所造就的思想(內部逼出),要么整頓不堪的風氣,要么等著讓時代變得一敗塗地。至少這是我所認為的現象。當然不管那個時代的思想多麼複雜、難曉,有害於社會,總有它可取之處的(誠如孔子對”小說“而言)

我明白,把一切富榮與頹敗歸加在”思想“上是過於重的,重要是思想下的產物,這又是與別不同的東西,因為思想可以為人民尋求多種途徑,創造許多不同的東西。如古文運動的帶動下,韓愈與柳宗元的文章是迥然有異的,並非一致的。所以我想思想提供一個時代的走向,而這種走向提供思考的人在行動上取決適合的表現。我想說的是,思想下的舉動是極其重要的一環,他是否真正體會到其中的真意,或是扭曲了,當然這是主觀的想法帶領每人走向不同的方向,視於這個人的舉動下的產物是否與當代之思想有所異。有異自然沒什麼不好,或許還有研究探討的價值,但應是缺乏時代性的,像是一唐代人在當時古文運動盛行時,以古文撰寫志怪小說。當然是可以的,甚至可以用以研究,但是對於社會應是難有幫助的,若他的內容不切合時代的話。


要么嘗試了解,要么坐等與固陋為伍。這是我對每個時代的思想的看法。
寫到這裡吧,這些只是小感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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